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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范围内异地安置人员医疗就诊及费用报销流程

    覆盖对象

    在赣州市范围内居住或工作的,并且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医流程

    一、普通门(急)诊
    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可以在赣州市范围内任何一家联网定点医院刷卡消费,所发生的费用由其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金额不足时现金支付。
    二、药店购药
    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IC卡可以在赣州市范围内任何一家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消费,所发生的费用由其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金额不足时现金支付。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如果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而未设立个人账户的,此笔医药费用则由本人自行解决。
    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和
    费用报销
    覆盖对象

    在赣州市范围内居住或工作的、获得特殊慢性病种认定,并且已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医流程和费用报销标准

    1、参保人员须到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刷卡消费。
    2、特殊门诊医药费用先由个人支付20%,剩余部分按赣州市本级住院费报销比例个人再承担一定费用,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直接在医院记帐。按目前的政策,特殊门诊总费用中个人支付约30%,统筹基金约负担70%。
    办理时限

    每次特殊慢性病就诊时可享受相应待遇。
    温馨提示

    在非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进行的特殊门诊,所发生的费用个人自理,不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和
    费用报销
    覆盖对象

    在赣州市范围内居住或工作的、因病情需做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并且已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医流程和费用报销标准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须到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刷卡消费。
    2、特殊门诊医药费用先由个人支付20%,剩余部分按赣州市本级住院费报销比例个人再承担一定费用,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直接在医院记帐。按目前的政策,特殊门诊总费用中个人支付约30%,统筹基金约负担70%。
    办理时限

    每次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温馨提示

    在非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进行的特殊门诊,所发生的费用个人自理,不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治疗和费用报销
    覆盖对象

    在赣州市范围内居住或工作的、因病需住院治疗,并且已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医流程和费用报销标准

    1、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在入院三天内向赣州市医保局医务监督科报告,登记备案。
    2、须到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刷卡消费。按赣州市本级住院费用支付标准和方式直接在医院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医药费用。
    温馨提示

    1、在非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2、因个人原因未主动出示证、卡,造成住院费用无法通过医保系统结算的,此笔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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