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失业、参军、不带薪上学、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城市低保期间无力缴费以及被判刑、劳教而收监执行等原因而中断缴费的,个人帐户管理环节根据征缴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等信息,对上述人员的个人帐户进行全面清理,做出分类,建立专门的中断缴费人员数据库,封存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封存期间,不间断计息。
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又续缴的,个人帐户管理环节根据征缴环节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确认原个人帐户记载信息,恢复其个人帐户记录。